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公开泰安多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涉及岱岳区、新泰、肥城、高新区
新泰市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
土地所属:新泰市青云街道娄家庄村、殷家庄村、胡家沟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新泰市上列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7.公顷。
新泰市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
土地所属:新泰市羊流镇东张庄村,青云街道北园村、福田社区,西张庄镇车庄村、司家庄村、高孟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新泰市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6.公顷。
肥城市年第26批次建设用地
土地所属:肥城市石横镇圣佛寺村、正明山村、北高余村,石横镇人民政府。
批复意见:同意征收肥城市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31.公顷。
泰安市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土地所属: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大佛寺村、髙王寺村
批复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11市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号),同意泰安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总计土地2.公顷。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
土地所属: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黑石埠村,北集坡街道西百子坡村、季家庄村。
批复意见:同意将泰安市岱岳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设用地,总计土地16.公顷。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