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内容
和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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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平安泰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及主管部门单位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网信部门
2.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5.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6.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7.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8.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9.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部门
11.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12.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13.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二、举报方式
相关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举报,可登录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也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一)市直各单位举报方式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银保监分局:-
(二)各县市区、功能区举报方式
泰山区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岱岳区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新泰市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肥城市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宁阳县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东平县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泰安高新区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泰山景区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徂汶景区
举报-
举报信箱:山东省泰安市号邮政信箱,邮编
上述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听。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泰安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办公室
年5月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