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汉堡店书店饭店宾馆进店不扫场所码, [复制链接]

1#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近日,肥城市公安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单位进行处罚,现予以通报:

1.年8月3日,湖屯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林湖汉堡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年8月4日,湖屯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孙忠馒头房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年8月7日,湖屯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友源宾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人员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年8月7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御园宾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人员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年8月12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金禾宾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人员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6.年8月18日,边院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锦尚鸿运服饰广场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7.年8月23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泰安立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8.年8月23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聚宾楼宾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人员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9.年8月23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龙山书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年8月23日,龙山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汪涵超市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1.年8月23日,安驾庄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小文兰州拉面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2.年8月23日,安驾庄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安庄润发清真饭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3.年8月23日,安驾庄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鑫诚日用百货销售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4.年8月24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可式采耳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5.年8月24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肥城市老农餐饮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6.年8月24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泰安市新合作商业有限公司肥城世纪桃源分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7.年8月24日,桃花源派出所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和乐生活超市紫荆城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肥城热线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