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李增浩
11月11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中,肥城威尚牛排西餐厅未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进货单据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之后,后续检查仍然无法提供单据,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已被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年7月26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肥城市威尚牛排西餐厅检查,该店未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进货单据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予以改正,并给予警告。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检查,该店仍未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进货单据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给予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肥城市场监管